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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深入推进,网络空间已经演变为继天空、极地、深海、外太空之后人类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第五疆域”,集中体现了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关注,并逐步成为全球治理中的关键,同时也是中美关系走向中的焦点议题。网络的特性使得网络空间在表现形式上与现实规范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诸如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与传统社会责任间的冲突、互动性与传统信息传播间的冲突、开放性与传统现实权威间的冲突、全球性与传统国家主权间的冲突等,这些冲突加剧了网络空间治理的安全隐患,使得国家对网络空间的规制成为必要的和紧迫的需要。近年来,全球网络空间安全态势不容乐观,数据和信息泄密事件频发;网络空间军事化发展势头仍在蔓延;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带来的新挑战层出不穷,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网民在网络空间中的活动行为都亟待规制。通过法律手段规制网络行为已发展为网络治理的主流。许多国家纷纷着手调整和完善本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法律体系,并组建专门的机构以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维护国家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目前,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中,美国占据着显著的优势。在战略层面,美国较早的将网络安全置于国家安全战略的保护范畴之中,完成了从被动防御到主动威慑的战略转变;在立法层面,美国已经在网络空间治理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法律体系,并主导着网络空间国际法的制定方向;在技术层面,以美国为代表的跨国公司和组织手握着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核心资源,并掌控着网络领域的核心产业链。而我国作为首屈一指的网络大国,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实力日益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取得较大进展,在网络空间规制中同样具有良好的战略机遇。棱镜门事件的曝光揭示了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美国“促进其利益”的新领域,网络安全逐渐成为世界各国争夺权力和利益的国际战略制高点。虽然网络空间为各国的安全发展提供了创新的平台,但法律规制仍然是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也是国家创新发展的最终保障。美国在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和立法规制中都具有开创性,主导着本国和全球网络空间的规则制定,而中国的网络空间法律规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两国的网络规制在实践中存在着立法理念、立法原则、监管方式等方面的差异,这不仅仅是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程度不同的原因,更多的是由两国在网络安全战略、国家主权、治理模式上的认知分歧所导致的。美国一方面在全球网络空间推行“自由至上”的价值理念,反对国家对网络空间的干预和管制,另一方面却利用自己的网络霸权监视别国;而中国作为新兴崛起的网络大国,一向主张网络空间有主权,倡导构建公正合理的网络规制体系。因此,中国要积极利用网络大国优势,努力抓住技术变革的机遇期,提高网络科技的自主化和本土化,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的国家战略和专项立法规制,主动参与全球网络的治理议程,从而顺利实现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