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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性教育发展浪潮的影响下,我国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下和教育发展三大主体——国家、社会和个体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教育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任何一种教育发展都是其所依赖的价值标准的反映。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在其价值标准上都有一对应点。面对教育发展中所出现的教育不公平、教育无人化和人的异化等现象及其表现,有必要从伦理的视角对教育发展进行审视。随着发展伦理学的兴起,对发展的价值问题研究越来越多,发展价值趋向多元。教育作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作为人之为人的根本,究竟哪种价值标准能判定教育发展是否合乎理想,或者是否在向理想方向改善?其间,功利主义、佩鲁新发展观的“以人为中心”、以罗尔斯正义理论为代表的公平主义和阿玛蒂亚·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作为当今四种主要的价值标准影响了教育发展:“福利最大化”的功利主义通过强调教育结果促进了教育发展,又因片面关注教育结果忽略分配致使教育发展不公平以及教育目的从“人”转向“物”,阻碍了教育发展。“以人为中心”的整体的、综合的、内生的新发展观强调教育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价值来换取教育外在的增长,重视每个人的个性发展,但其中的“人”指的是抽象的人,使“以人为中心”更易成为教育发展的一句口号。我国科学发展观也提出“以人为本”,但这里的“人”是具体的人,它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重公平。罗尔斯的自由平等取向以最少受惠者为参照点,注重每个人的教育起点公平(平等的受教育权)和教育过程公平(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但难免容易陷入平均主义。阿玛蒂亚·森提出发展是实质自由的扩展,其“实质自由”(可行能力)不仅关注教育结果,还关注教育过程中那些潜在的重要事物,诸如个人自由、对公认权利的实施或侵犯等,重视个体选择权,强调公共支持对教育发展的作用,为教育发展提供了更广的信息基础,但却忽略了自由的限度。如何看待教育发展?事实上,并不存在唯一的而且精确的关于教育发展的价值标准,只要人们可以公开自由的讨论和民主参与到教育发展问题诸如教育发展的价值问题讨论中,教育发展就是在向理想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