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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语言的产生与人的心理活动密切相关,情感、想象、联想、感觉、知觉、思维等心理现象在艺术语言的产生过程中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切艺术符号传递的都是人的情感,艺术语言作为一种特殊的表现性的语言符号,传递的也必然是人的感情。作为一种以符号化的方式传递人类情感的语言,艺术语言是以“象”传情。“象”就是语象,是用以表情的语言单位,是“心象”与一定的语言物质材料(语音或文字)结合而表现出来一定的语言形式,是语言表象。语象具有特定的语言形式和系统结构。语象是一种表象化的语言符号。 在艺术语言的产生过程中,有一种“移情”现象。“移情”就是把人的情感移置于物,使物也获得像人一样的生命与情趣。当发话主体情感外溢,把情感投射于外物,借助于语言符号,从而赋予人的情感经验以感性的形式,语词挣脱语言符号的线性束缚,语词由概念转为表象,理智之链回到直觉的原初状态,主体此时的“情语”,就是艺术语言。变异修辞中的拟人、移就、转品等,就是移情作用的结果。 联想是由一事物想起另一事物的心理过程。按联想所反映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分为接近联想、相似联想、对比联想、关系联想等四类。想象是在感知的基础上,改造旧表象,创造新形象的心理过程。想象、联想都具有构形作用。在艺术语言的产生过程中,想象、联想都是对语言进行编码加工的过程,语言是以语象的形式表征的。联想的方式不同,语言的编码和加工也不同,会产生不同的语言表达。想象对语言的编码过程,就是使情感符号化,主体对语词的提取加工,是把概念还原为语象。主体通过分解、改造、重组、变形、典型提取等方式创造新语象,这个新语象的所指与旧语象的所指完全不同。艺术语言的产生,又是主体创造想象的结果。 感觉是人脑对事物的个别属性的认识。知觉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感官而在头脑中产生的对事物整体的认识。感觉和知觉都是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产生的感性认识,它们保存了人的未经加工过的原初的经验,这为表现无限丰富的人类情感提供了可能。但艺术语言的产生并不是对人的感觉和知觉的简单复写,由于情感的参与、想象联想的作用、主体审美心态的关照,艺术语言的产生往往是感觉、知觉变异的结果。当人们用语词去描幕人的感知觉的细微变化时,语言符号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发生变化,语词由概念转化为形象—为了在语言层面上与感知觉获得的信息保持符号编码的一致性,语词内蕴也必须是具体感性的,而不是抽象的概念。由于概念语词的形象化,语义突破原有语词概念内涌的限制,产生了新义、歧义、附加义。结合变异修辞中的移就、夸张、通感等语言现象,分析了艺术语言产生时,感觉(包括通感联觉)、知觉 (包括错觉)的作用。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十分密切,而艺术语言的思维具有自己的特点:艺术语言思维的根本目的是在“意”而不在“言”,即“言”只是表现“意”的形式材料和手段而己。“立象”的过程是一个构形的过程,是发话主体通过对语言符号的再创造,使语词转化为直观可感的“象”,从而使主体要表达的意念、情感通过“象”这一感性媒介客观化、形式化的过程;由于“象”的作用,语言符号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发生了转移,语言符号由推论性的普通语言符号转变为表象性的艺术语言符号。艺术语言的思维过程,首先是一种特殊的形象思维:心象思维,气自象”是一种“心灵化的表象”,它是渗透了主体认知、情感、心绪、审美体验等的表象。潜意识中的心象思维明晰化、语词化,就成为意象思维。其次,艺术语言的思维是一种直觉性的思维。第三,艺术语言的思维是一种整体性的思维。 本文根据心理学、语言学、符号学、美学、文艺心理学等学科的有关理论,对艺术语言产生的心理基础做了系统的分析与梳理,在分析艺术语言的表情单位—语象、移情现象、想象联想的作用、感知觉变异、艺术语言产生时的思维方式和特点时,不乏创新和独见,是对艺术语言学的有关理论的阐发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