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秧歌的审丑研究——以青州秧歌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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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作为传统民间舞蹈的一种,在中国民间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秧歌的种类与起源有多种说法,青州秧歌是北方秧歌的一种,具有北方秧歌的基本结构,同时也具有当地特色。青州秧歌的表演时间多在春节到元宵节期间,与西方的狂欢节相类似,其中,丑角的表演含有生殖崇拜与色情成分,具有释放压力的功能,成为了社会的减压阀。然而青州秧歌并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的狂欢节,而是具有自己的特征,秧歌的表演并不是完全的狂欢,而是社会结构允许之内的狂欢,具有象征性,体现了中国特色。青州秧歌里的丑角的原型来源于生活中社会结构边缘的人物,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整个青州秧歌的表演有完整的顺序与结构,丑角的表演具有明显的反结构特征,丑角处于结构的边缘,游走于结构内外,从外到内都充满着不协调的特征。表演之中带有色情挑逗的成分,与受到齐鲁文化深厚影响的青州地区的传统伦理道德并不相符,丑角的表演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伦理道德的束缚,突破男女社会性别的设定。在短暂的春节期间,人们进入无差别的、身份混同的交融状态,整个社会得到净化,阈限期后,整个社会又回到正常的结构之中,充满活力的开始新的一轮生活。青州地区的人们对秧歌中的丑角的评判带有浓厚的道德意味,中国传统美学中对于违背既定的规范与道德的行为界定为丑,此种思想在青州秧歌丑角的评判中得到了体现。通过青州秧歌中的“审丑”,人们能够把抽象的伦理道德要求转化成具体生动的人物形象,在观看丑角表演的时候看到的丑与发出的笑,会使观众审视自身的行为与思想是否符合伦理道德的要求。与此同时,秧歌丑角的存在也为人们提供了从结构外审视结构本身的机会,从而使人们能够重新界定美与丑、道德与非道德的界限,从而指导人们的日常生活,从而促进乡村乃至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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