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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世界人口的剧增,水资源短缺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所共同面临的问题。全球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这不仅影响到各国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可能危及社会的安定与秩序。我国也正面临着严重的水危机。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一直深受缺水困扰,一方面,随着我国人口不断增长和工农业的飞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与日剧增;另一方面,我国水资源人均拥有量少且总量呈减少之势,加之水污染极为严重,导致我国水资源的供给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生产生活的需要。水资源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水资源供需矛盾愈演愈烈。要消除我国的水危机,就必须从根源上着手,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而解决我国水资源危机问题,其根本出路在于构建科学合理的水权制度。水权制度可以保证在节约水的基础上促进水资源从低效益的用途向高效益的用途转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水权制度是解决我国水资源危机的制度保障,因此有必要研究水权的相关问题,为建立我国科学合理的水权制度奠定基础。选择农用水权作为本篇论文的研究点原因在于:农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肩负重要使命,而水资源对于农业发展起关键性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农村水资源存在诸多的问题,如农用水权内涵不确定,水资源浪费严重,利用效率低下等。如前文所述要解决我国的水资源危机问题,其根本出路在于构建科学合理的水权制度,同样,要解决我国农村水资源合理利用的问题,就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农用水权制度。这将是本篇论文论述的重点,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科学合理的农用水权制度包括:科学界定我国农用水权的内涵;对农用水权进行合理的初始分配;建立水权市场,允许农用水权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合法转让;制定合理的农用水价。农用水权是集所有权中的使用﹑收益和一定范围的处分权能于一身的一种权利,不同于所有权,又有别于用益物权。在农村设立农用水经营公司,作为依法行使农用水权的专门机构。行使农用水权应遵循优先满足灌溉用水和生活用水,尊重国家所有权等原则。在一定原则指导下,对我国农用水权进行初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