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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设立至今,使诸多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上市,解决了融资约束的难题。出于获取发行上市资格,操纵股票发行价格等目的,企业在IPO市场中具有盈余管理的动机,这不仅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也影响着资本的有效配置。承销商具有降低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抑制发行企业机会主义行为的作用,而声誉机制是其职能作用发挥的保证。本文以创业板市场为研究背景,结合该板块成长性要求,从资本市场角度解读了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以承销商的作用为出发点,探讨了声誉机制在发挥其“信息生产者”和“认证中介”职能中的重要性,并对承销商声誉在抑制IPO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中的作用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通过对“认证中介理论”和承销商监管职责的深入分析,本文从理论角度,梳理了承销商声誉与发行企业盈余管理程度之间的相关关系。同时,以2009-2011年在创业板进行IPO的283家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修正的Jones-CFO模型计量其盈余管理程度,选取M-W法对承销商声誉进行综合计分和排名,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相关性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在IPO前一年和当年,创业板公司普遍存在着正向,即调增应计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2)当前我国创业板市场中,承销商声誉并不是影响公司在IPO前后进行盈余管理的显著因素。该结论从侧面表明,在我国创业板市场中,承销商无法有效发挥其“信息生产者”和“第三方认证中介”的职能作用,承销商声誉机制在我国尚有待形成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