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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完善会导致市场效率下降,因此,政府有必要对保险市场进行干预。一直以来,保险监管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影响都是保险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如何改善保险监管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而我国目前对保险监管的经济学分析还非常有限。因此,本文以社会福利为衡量保险市场效率的标准,研究了实施强制保险和对保险人实施风险分类的限制等监管行为对信息不对称以及既存在信息不对称、又存在信息不准确保险市场的效率所产生的影响,为我国是否应该实施强制保险以及对风险分类进行限制等监管措施提供理论依据。本文在研究方法上进行了重要创新。通过构造保险市场的需求函数和供给函数,给出了保险市场中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以及社会福利的解析表达式,从而可以定量刻画和分析不同市场均衡状态下的市场效率,以及实施相关监管措施后均衡状态的变化对市场效率的影响,为分析监管政策对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建立了一个严谨、规范的平台。同时,在研究过程中利用了计算机模拟技术,丰富和深化了传统保险经济学的现有发现。通过理论模型分析和数值解的方式,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在信息不完善的保险市场上,实施强制保险能提高市场效率以及高风险投保人的消费者剩余;但由于低风险投保人的消费者剩余可能会降低,因而政府应根据希望实现的政策目标,选择适当的强制保险保额。第二,在信息不对称的保险市场上,若不考虑分类成本,如果市场最初属于R-S分离均衡,则可以实施风险分类;但如果市场最初属于Wilson混同均衡,则要慎重对待风险分类:一旦保险人不能对投保人做比较准确的分类,有可能反而会使市场效率下降。本文还根据理论研究的结果,研究了如何改进我国保险监管实践,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