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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是非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拥有发达的转口贸易渠道,是我国开展市场多元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南非贸易保护主义势力较强,是世界上反倾销最活跃的几个国家之一.南非是世界上反倾销立法最早的国家之一.南非政府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重新建立了新的反倾销法律体系并于2002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南非的反倾销法律由《2002年第7l号文件:国际贸易管理法》和《反倾销规则》(草案)组成,具体执行机关为"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根据2003年10月南部非洲五国达成的《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新协定》,南非的反倾销法律可以在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区内适用.南非的反倾销法律体系按照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的要求,详细规定了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的概念和确定方法,并对倾销和损害的调查期等基本概念给予明确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听证会制度、反倾销调查发起制度、相对关系方制度、诉讼代理人制度、核查制度以及重要事实披露等制度.南非反倾销法律体系中还规定了各类复审制度,详细规定了各类复审的适用条件和发起方式.此外,还简要规定了行政审查制度.南非新的反倾销法律体系有利于我国企业应诉反倾销调查,但其规定的反规避复审对我国出口有一定影响.针对南非反倾销法律体系的特点,我国出口企业应从开拓非洲市场的大局出发,重视南非的反倾销调查,根据南非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种条件,积极参加应诉,保护已取得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