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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购物在我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其中C2C模式网购发展最为迅速,在这种购物模式中,交易方为站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都为个人,这种交易方式不但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且交易成本低廉,极大地改变着公众的消费习惯,此种新型的购物方式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但是,电子商务市场的持续发展在给消费者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由于网购的虚拟性,其所固有的缺陷也逐渐显露出来。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站内经营者虚假宣传、欺诈、侵犯消费者隐私权以及支付资金安全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挫伤了消费者网购的积极性,阻碍着我国C2C模式网购的发展。C2C模式网购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它在交易方式上突破了传统交易模式的限制,使得我国规制传统交易的法律法规在适用时发生困难,相关行政机关在监管中也时常陷入依据不明的尴尬境地。当产生纠纷时,由于相关规定的缺失,消费者只能从纷繁散落的一般性法规中寻求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的相关规定,难以找到专门对网购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之路变得十分艰难。(1)要确保C2C模式网购的顺利发展,只有破除网购消费者的维权障碍,因此本文对C2C模式网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研究。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本文第一部分是文章的引言,在这部分中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关于C2C模式网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另外介绍了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在第二部分中,笔者从C2C模式网购的特性出发,分析了我国现行立法中对网购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相关规定。在第三部分中,通过对经合组织、欧盟及电子商务较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对C2C模式网购中消费者各项权益保护的规定进行比较研究,并得出了对我国的启示。文章第四部分,笔者分别从立法、司法、行政监管等方面详细阐述了目前我国C2C模式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在第五部分中,笔者通过上文的分析,针对我国对C2C模式网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参考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提出了对我国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