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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蚕(Antheraea pernyi)是起源于我国的特色经济昆虫,主要分布在辽宁、吉林、河北、山东等地区。其中,辽宁省柞蚕茧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七成。放养柞蚕成为山区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柞蚕饰腹寄蝇(Blepharipa tibialis Chao)是严重危害春季柞蚕的一种寄生性害虫,自上世纪六十年代起,乐果一直作为防治柞蚕饰腹寄蝇的主要药剂。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以及柞蚕饰腹寄蝇对乐果抗性的增强,蚕业生产中乐果的使用浓度不断提高。柞蚕养殖户收入常因过量喷施乐果引起柞蚕中毒而大幅降低。为降低乐果的使用浓度,保证用药安全,近几年生产上柞蚕养殖户采取乐果与增效灵复配药剂防治柞蚕饰腹寄蝇。迄今,高剂量乐果、乐果与增效灵复配药剂对柞蚕的生理生化影响鲜有报道。鉴于此,本论文选取“乐果对柞蚕生长发育及繁殖影响的初步研究”作为选题,对现实生产用药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室内试验通过浸叶法测定乐果对5龄柞蚕幼虫的毒力。室外试验以生产实际应用乐果浓度为最低试验浓度,乐果LC20为试验最高浓度,分4个浓度进行室外试验(乐果、乐果与增效灵复配药剂作为不同的药剂处理,乐果组以L1、L2、L3、L4表示4种处理浓度,乐果与增效灵复配组以LZ1、LZ2、LZ3、LZ4表示4种处理浓度),调查野外柞园放养的柞蚕生长发育参数,研究药剂处理对柞蚕幼虫、蛹、成虫各阶段的影响。另外,研究了生产实际应用浓度乐果对柞蚕几种解毒酶和乙酰胆碱酯酶活性的影响。研究结果如下。1.从对乐果、乐果与增效灵复配药剂对柞蚕生长发育及繁殖影响的测试结果来看,两种药剂的不同浓度处理对柞蚕生长发育、繁殖均有较大的影响。所有药剂处理的春蚕幼虫体重都显著低于对照,并随试验浓度增加呈下降趋势。随着试验浓度的增加,春蚕幼虫的历期呈延长趋势,L3、L4、LZ3、LZ4处理的幼虫历期显著长于对照。药剂处理后,L1、L2处理的春蚕雌蛹蛹期显著长于对照;L1、L2、L3、LZ3处理的雄蛹蛹期显著短于对照;春蚕结茧率和茧层率随试验浓度的增加呈下降趋势,L3、L4、LZ4处理的结茧率显著低于对照,L3、L4和所有LZ处理的茧层率显著低于对照;L1、L2、LZ1处理春蚕化蛹率显著低于对照;春蚕蛹的蛹重、蛹长受药剂影响不大,测试结果与对照相似;春蚕成虫雌雄比L2、LZ1处理与对照相似,其它处理雌雄比与对照相比显著降低;秋蚕蛹的雌雄比与对照无显著差异;所有药剂处理的春蚕成虫羽化率、雄性成虫寿命与对照相似;雌性成虫寿命LZ4处理显著短于对照;随试验浓度增加,春蚕成虫产卵量呈现下降趋势,L3、L4、LZ2、LZ3、LZ4处理显著低于对照;药剂处理对春蚕卵的孵化率、成虫存活期没有影响。乐果、乐果与增效灵复配同等浓度处理间比较,对柞蚕的生长发育影响基本没有区别。此外,药剂处理会导致部分春蚕化蛹畸形。2.乐果处理后,脂肪体、血淋巴和头部的细胞色素P450(P450)活性均显著升高,脂肪体、血淋巴内P450活性在药剂处理12 h达到最大值,头部P450活性在药剂处理6h达到最大值。与未处理相比,乐果处理后,柞蚕脂肪体内的谷胱甘肽-S-转移酶(GST)活性在药剂处理3 h、12 h显著升高,在处理3 h时达到最大值,血淋巴内GST活性在处理12 h、24 h显著升高,在处理24 h达到最大值,头部GST活性在处理12 h达到最大值且显著升高。乐果处理后,柞蚕脂肪体中羧酸酯酶(CarE)活性在处理6 h、12 h显著升高,在12 h达到最大值。乐果处理后,柞蚕脂肪体内乙酰胆碱酯酶(AChE)活性在处理12 h显著升高,血淋巴内AChE活性在处理的各取样时间点均显著升高,在处理6 h达到最大值,头部AChE活性在处理3 h、6 h、12 h显著升高,在6 h达到最大值。由试验结果可以看出,乐果、乐果与增效灵复配药剂处理对柞蚕的生长发育和繁殖造成了不利影响,且高浓度药剂对柞蚕所受影响更大;增效灵复配乐果使用与单独使用乐果相比,未增加对柞蚕的不利影响。综合来看,在蚕业生产中,蚕农要严格控制乐果用量,建议最大用量不应超过2.88 g/L,在确保对柞蚕饰腹寄蝇的防效前提下减轻对柞蚕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