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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经济让互联网的公平、民主、普惠性得到彰显,导致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转移、决策机制与游戏规则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为代表的分享经济通过大数据的深入挖掘和应用,整合各类城市交通资源,智能地匹配供给和需求,提升总效率,节约社会成本,让交通出行变得更加高效和有序。但大量司机和车辆的涌入,服务能力参差不齐,使该行业诚信风险和安全风险并存。所以在经历了准入监管的空白期和探索期后,国家终于出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标志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法身份的确立。在准入监管方面规定了企业平台和接入平台的车辆和人员都需获得行政许可的制度,而具体准入细则的制定与落实之权下放到地方政府,标志着政府开始对网约车进行了准入规制。后来,各城市也根据本市情况制定了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包括准入门槛、准入程序、准入监督检查工作等方面。但在实际生活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细则落实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准入门槛的设置不够合理,某些准入规定过于严苛;二是准入方式滞后,准入程序不够精简高效;三是准入核准后的后续监督工作没有跟上,执法查处力度还有所欠缺,存在着监管空白。基于此,政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准入监管工作:第一,平衡协调各方利益,设置合理的准入门槛,在保证人车安全质量的同时,防止企业垄断;第二,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化准入程序,提高准入效能,强调简政放权和服务;第三,与企业平台合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和监管工作;第四,以开放包容的心态,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民生,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在创新驱动发展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大背景下,“互联网+分享经济”产业会越来越多。那么,如何帮助分享经济在合规合法的轨道上,依照健康有序的步调进一步发展,这考验着政府的准入监管工作能力,也考验着监管者在与市场主体间的互动中能否找到一个恰当的协同治理模式,更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智慧,期待未来能借助独具优势的“互联网+分享经济”发挥最大的资源配置效用,加速新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