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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资本市场经过了长足的发展,日益成熟。上市也成为了众多公司的目标。一旦成功上市,不仅能够增加公司的信誉,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更能够从资本市场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有效促进公司的发展。但是,一股独大的结构、家族式的管理和外部监管的松散,为大股东掏空公司提供了机会。现有的法律法规虽然对大股东掏空公司的行为有所惩罚,但对比大股东掏空所得,力度非常小。因此,通过分析大股东掏空行为产生的原因、具体方式和经济后果,并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查询文献,梳理了前人对产生掏空的原因、具体方式和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并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股权制衡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详细分析了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庄敏在2015-2017年掏空公司的行为,对掏空过程、掏空方式、掏空原因及经济后果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分析。研究表明,大股东掏空公司的主要方式包括资产重组作假、过渡对外投资、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违规担保及肆意占用资金等。掏空行为发生的原因包括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制衡力度较弱、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混乱、公司内部控制缺失以及外部监督力度不足、掏空违法成本较低等,掏空的经济后果是一方面使得公司的现金流枯竭、各项财务指标恶化、面临破产边缘,另一方面也使得公司的中小股东、债权人和内部职工损失惨重。因此,完善法律法规、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力度以及建立舆论监督机制等措施,都有可能对大股东掏空公司起到防范和抑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