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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PPP项目迎来了新的发展空间。2015年被称为“PPP元年”,国务院和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响应政策引导,开启了大规模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共同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这标志着我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正式启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实现PPP项目融资的创新方式,具有融资便捷、时效灵活、参与主体众多等优势,但其最突出的弊端是融资风险涉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因此,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要实现安全、稳定的融资,关键在于对融资中的风险进行有效规制。规制风险的路径多种多样,金融领域的风险规制侧重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与交易结构的制度安排;本文中法律规制的重点在于PPP项目证券化融资中各交易环节的法律制度设计与金融监管制度安排,以及融资中各参与主体的风险分担。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是新时代下PPP项目融资的新举措,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融资风险进行法律规制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风险因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加入使其具有了与一般资产证券化业务显著不同的特点。文章重点分析了政府以合作者与监管者的双重身份参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给资产证券化业务带来的不同风险。对政府方双重身份下产生的违约风险及信用评级风险进行分析与法律规制,是文章的新颖之处。此外,在传统资产证券化理论经验与PPP项目结合后,如何系统分析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融资风险,并从法律制度设计与金融监管层面对风险进行法律规制,在众多参与主体之间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是文章着重要解决的难题。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风险进行法律规制,可以为PPP项目证券化融资营造稳定的法律环境,使其既不失法律的合理规制、监管的有效约束,又不失创新融资的活力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