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筑节能是指在满足居住舒适性要求的前提下,在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隔热保温的新型墙体材料和高能效比的采暖空调设备等方式,节约能源,减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国的建筑能耗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30%,节能潜力十分巨大。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建筑节能设计的标准和政策,使得在建筑设计阶段节能工作能够较为有效的开展,而针对建筑交付使用后在运行过程中能耗的节约,目前为止,实践中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节能机制。 从界定相关概念及理论分析入手,分析陕西省公共建筑能耗现状,评估陕西省公共建筑的节能潜力,针对陕西省公共建筑运行管理中存在的相关的节能法律法规缺乏、运行管理环节薄弱、运行管理人才缺乏等问题,提出应该在公共建筑节能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EPC)机制。并以成本效益分析理论为基础,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公共建筑节能中实施的影响因素可以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政策支持、能源服务产业环境、能源服务市场竞争程度和资产通用性,内部因素包括项目复杂性、节能服务公司自身条件、公共建筑物自身特点和公共建筑业主配合程度。根据陕西省的具体情况,对各个因素提出改进措施,以期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陕西省公共建筑节能中的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文创新点在于:通过成本效益判断条件,归纳出影响合同能源管理的陕西省公共建筑节能中实施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指出应该通过不断优化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