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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新常态的宏观环境下,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突破性成就,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如何在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坚持稳中求进原则,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为我国进一步的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供支撑成为当下艰巨的历史任务之一。放眼于微观,企业转型升级也离不开持续平稳的资本来源。然而由于我国特殊的政治经济制度背景和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借贷资源严重偏差,中小企业普遍为融资难的问题所困惑,难以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在国家鼓励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的政策引导下,以债券为主的直接融资方式近年来逐渐成为企业主要的融资手段之一。中国证监会2015年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扩大公司债发行主体范围,将公司债发行范围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并全面覆盖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国公司债市场发展迎来一波战略机遇期,呈现井喷式发展状态。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既为研究公司债券提供了契机,也对研究债券的相关因素提供了理论需求。债券发行定价,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基于此,本文提出从微观的承销商声誉和宏观的制度环境视角出发,构建关于承销商声誉、制度化环境和债券发行定价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利用我国沪深交易所发行的2007-2017年的公司债数据,实证分析了承销商声誉、制度环境对债券发行定价的影响。此外,本文还考察了制度环境如何调节承销商声誉对债券发行定价的影响效果,以及在特定环境下,企业的产权性质如何影响承销商声誉对债券发行定价的作用效果。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承销商声誉机制的发挥有助于缓解资本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公司债发行利差,引导债券合理定价;承销商声誉机制的发挥与制度环境成相互替代的关系,良好的制度环境可以弱化承销商声誉的作用;在制度环境较差的情况下,承销商声誉在非国有企业中表现的更为突出,而在国有企业中由于政府隐性担保的广泛存在使得其作用相对较弱。本文可能的创新和贡献主要体现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在理论上,本文创新性地结合承销商声誉在IPO市场中发挥的定价作用,验证了金融中介的声誉效应在债券定价方面的存在性,丰富了金融中介理论的相关研究,并且从微观和宏观角度考虑影响的因素有助于拓展债券定价相关的研究视角;在实践上,本文的研究有助于认识承销商声誉发挥作用的特定环境,引导政府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促进公司债券的合理定价和社会资本的有效配置。本文的研究架构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研究绪论。本文由制度环境和现实背景出发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议题,探讨了研究议题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并介绍了本文拟选用的方法、框架和思路,同时阐释了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该部分主要针对债券利差的宏观与微观影响因素、国内外承销商声誉机制以及制度环境与债务融资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总结,并进行文献评述。第三部分为理论分析与假设。本文的基础理论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金融中介理论等,此部分对承销商声誉与公司债券发行利差,以及制度环境的调节作用和产权性质异质性进行具体的理论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个研究假设。第四部分为研究设计。这一部分主要描述了本文实证检验部分的数据来源及筛选过程,在文献回顾和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本文的研究模型、定义研究变量,并为下一步实证研究奠定基础。第五部分为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本文使用面板数据,首先分别基于全样本和分样本进行了描述性分析以及相关性分析;其次在实证检验中将OLS和Heckman两阶段回归结果对比呈现,从而对三个研究假设进行验证和分析;最后为增强研究假设可信度,本文又进行了倾向的分匹配法和替换变量法的稳健性检验。第六部分为研究结论和展望。通过前述实证检验,总结归纳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并表述了本文的研究不足之处,同时针对本文研究结果提出下一步可能的研究展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