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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制度是现代刑事司法的一个重大突破,它起源于英美法系的抗辩式庭审模式,最初出现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旨在实现普遍正义前提下注重个案正义,实现同案同判、同罪同罚,量刑建议制度通过法律移植方式传到中国,我国经过试点和推广,并最终被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所确立。随着司法规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量刑被提到了与定罪同等重要的地位,作为兼具有控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司法制度,量刑建议制度在保障人权、提高司法效率、制约自由裁量、加强审判监督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代司法价值追求的量刑建议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仅由公诉机关向审判机关递交书面量刑请求这一单方面内容,还应包括公诉机关在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对被告人涉及的有关量刑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和采信,对其所负的罪责阐述量刑理由,参与到庭审中和辩护方的量刑对抗,并最终对审判机关量刑判决结果实行法律监督等多方面内容。但是,由于该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精细化量刑规范的缺失,公诉机关应当如何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没有明确、具体的规范可供参照执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量刑建议制度的发展,削弱了量刑建议制度的实际效果。公诉机关应如何审查量刑证据、量刑证据应当具有何种证明能力、如何对量刑证据进行判断和采信;公诉机关量刑说理应包含哪些方面内容,如何进行量刑说理;公诉机关如何开展量刑辩论,如何实现辩论救济;如何加强对量刑判决结果的法律监督,如何发挥出量刑建议制度应有的功效和作用,都成为了基层一线公诉机关亟需破解的司法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