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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给出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涵义与特征,说明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异同,指出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在提高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抑制个别金融机构倒闭造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分析了存款保险制度的五个特征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着重分析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另外,银行业本身的不稳定性也是存款保险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之后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例,讲述了存款保险制度在发达国家的建设和运用,这三个国家分别代表了官办、民办和官民合办三种不同的存款保险机构设置方式,同时这三个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的影响也比较广泛,其中着墨最多的是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因为它开启了现代存款保险制度的先河,而1991年通过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善法》,对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同时讲述了印度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和运用中的特色以及经验,因为印度是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中国家的典型代表,而香港特区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其存款保障计划对中国来说很有参考价值。在对上述五国存款保险制度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四点重要启示。文章的最后,从分析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入手,从我国银行业的现实出发,指出了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给出了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框架设计,对存款保险机构设置、存款保险机构职能、存款保险对象及加入方式、存款保险范围、存款保险限额、存款保险费率等进行了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