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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卡姆是流传于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十二木卡姆”、“刀郎木卡姆”、“哈密木卡姆”和“吐鲁番木卡姆”的总称,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艺术形式。在国家大力支持下,2005年11月25日,“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本文运用中国话语研究理论来分析《人民日报》中1949年到2014年有关新疆木卡姆文化的报道,总结其新疆木卡姆文化传播的特点。本文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报道篇幅进行定量统计,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话语研究的理论,来对所选语料从话语言说主体、言说内容、媒介使用以及其历史变化四个方面进行定性分析。本文通过分析《人民日报》中新疆木卡姆文化的传播特点将其新疆木卡姆新闻报道为语料,以新中国发展过程中的四大历史变化为时间切割点,分析并讨论各个阶段中新疆木卡姆话语的传播特点及历史变化从而回答了五个研究问题。即木卡姆文化报道的频率是多少?木卡姆话语的言说主体是谁?言说内容是什么?话语传播途径中的媒介有哪些?以及木卡姆话语在传播途径中的历史变化如何?本文研究表明,新疆木卡姆自1949年以来受到主流媒体日益广泛的关注。在此期间话语主体不断变化,政府对木卡姆文化的重视加深,普通民众拥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话语内容不断丰富,在木卡姆的传承与保护方面的关注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宣传媒介多种多样,从单纯的口头相传、民间歌舞的形式到如今的木卡姆研究和木卡姆书籍和木卡姆音像出版。这对更大范围的传播、传承和保护木卡姆艺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