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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当前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北京市实施也具备充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全国各省市、各有关部门都在探索加强食品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的有效途径,一套较完备的部门监管体系、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法律体系正在形成,南京、青岛等省市在流通领域食品监督管理方面也积累了一定宝贵经验.2001年底国务院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任务交给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对现有法律制度框架、法律渊源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这套准入制度不仅应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还要适应首者市场规律,与国际惯例和中国政府加入WTO的庄严承诺相符.工商部门要通过采取“鼓励性准入制度”与“限制性准入制度”相结合,经营者自律与行政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对食品及经营者进入市场、市场交易行为,直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