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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监会相关官员透露,目前国内银行贷款的70%-80%集中在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客户一旦有风险,银行损失将相当巨大。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大企业集团信贷集中风险应引起足够重视。本文通过研究发现,在信贷配给机制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成为银行信贷配给的主要实施对象;商业银行出于对投入回报率、资产规模与发展声望、中小企业经营风险等因素的考虑,将信贷资金集中到大企业集团,以降低经营成本、规避信贷风险,实现规模效益。然而,众多银行竞相争夺有限的大企业集团,信贷资金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形成之后,企业处于主动地位,银行处于信用竞相提供者的位置,银企关系不对等,加上银行自身风险管理方面的缺陷,造成大企业集团信贷门槛降低、信息不对称、信贷资金挪用、贷后监控难等问题,潜在信贷风险加大。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仍应加强信贷三查制度及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减少大企业集团信息不对称风险;在我国宏观经济可能将出现拐点情况下,需注意经济调整对部分大企业集团的冲击,尤其是防范产能过剩行业的大企业集团信贷集中风险,优化调整大企业集团信贷结构;为避免影响银企关系,可应用信用衍生工具分散化解信贷集中风险;在大企业集团融资渠道日益广泛、风险收益不匹配程度加大的行业发展趋势下,应大力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