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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9亿多农民居住、生活在农村。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大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问题。农业不断发展,农民富裕了,积极性高涨了,农村稳定了,国家和社会的事情就好办了。在我们过去的发展中,由于采取了工业优先、城市优先的发展战略,有限的资源被集中到城市,从而形成了城乡发展的极度不平衡。城镇居民与农民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农村环境污染严重、农业高能耗低产出、农村的教育问题、医疗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更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需要迫切解决的不和谐因素。农村基层政府作为直接面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最低一级政府,是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农民政策的最后执行者,对于解决上述问题更是责任重大。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基层政府本身职权不明确,运转困难,很难承担起新农村建设主体的职责。随着农村零税费时代的到来,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任务、新要求,体制内的农村综合改革当然的提上了日程。在这一正在进行的重大改革过程中,农村基层政府角色该如何定位、职能该如何转变、作用该如何发挥,如何实现从权力政府到责任政府的转变,把我国农村基层政府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政府,使其真正承担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的职责已势在必行。本文作者对自己家乡所在的东夏镇政府做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采取了文献研究、案例访谈、定量、比较研究、个案研究等方法,结合中国农村自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并且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地方治理的经验,尤其是德国和美国,就未来我国新农村基层责任政府的建设做出了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