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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公司发展中,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一种重要的公众投资工具。但自从公司债券进入中国以来,公司债券市场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繁荣。同发达国家的债券市场相比,我国的公司债券的发行较为落后,这固然有经济体制方面的原因,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保护制度不尽完善。只有对债券投资者的参与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才能调动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我国证券市场逐渐向前发展的过程,也是公司债券法律体系逐渐构建的过程。目前,我国能够对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提供保护的立法已初具规模,但与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债券投资者保护法律体系相比,我国相关立法尚不健全。而迄今为止,我国学术界对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的法律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将在此方面有所突破。鉴于此,本文将运用比较分析、实证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来完善我国的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法律制度。除引言和结语外,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基本理论问题。本章从公司债券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入手,进而对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弱势性进行分析,最后探讨了公司债券持有人特殊的法律地位。第二章研究了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障机制。在综合考察各国的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从债券契约、债券持有人整体保护机制、债券信息披露、债券信用评级四个方面加以介绍和论述。第三章是对公司变动中的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进行专门探讨。首先论述了公司变动使债券持有人利益受损的表现形式,其次针对公司出售资产、合并、分立、解散几种典型情况,就债券持有人利益应如何保护进行了思考。第四章是对我国现有立法现状的介绍并提出改善意见。通过分别考察我国债券持有人整体保护机制、债券信息披露及债券信用评级的相关规定,进而提出具体的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