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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医患关系的转型和法律的介入,医疗纠纷、“医闹”和医疗诉讼日渐增多,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又不够健全。医生在诊疗活动中,一方面要面对医学上未知的风险,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医闹”、医疗诉讼和高额的医疗赔偿。来自医疗风险、医疗诉讼、“医闹”等方面的威胁促使医生在诊疗活动中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自我保护。本文首先从防御性医疗行为的概念入手,分析国内外学者对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定义,提出了作者对防御性医疗行为定义的看法;在分类上,借鉴通说,将防御性医疗行为分为积极防御性医疗行为和消极防御性医疗行为,并对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形成原因加以分析。其次,通过防御性医疗行对医患关系、医生注意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等方面影响的分析,指出:防御性医疗行为会恶化医患关系;医生的防御性医疗行为不仅违反了其注意义务而且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再次,结合《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我国防御性医疗行为法律规制的现状并指出其中的不足。最后,提出我国应当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法令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法》,引入临床路径管理,对防御性医疗行为加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