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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贫困人口数已大幅缩减,整体贫困状态有所缓解,但部分地区尤其是像贵州这样的西部省区贫困程度还比较深,脱贫攻坚任务依然很重。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节点的临近,我国已进入到整体脱贫攻坚的冲刺阶段,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不断深入,依靠传统的行政手段和政策路径来解决当前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已显得越来越乏力。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本世纪我国最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几亿人口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因此,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尤其是要运用法律规则思考和处理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问题。我国三十多年的扶贫开发实践充分表明,只有充分突出法律法规在我国扶贫开发中的主导性地位,充分发挥扶贫开发法律法规的规范、预测、引导和保障作用,依法依规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扶贫开发实践中关键性问题,如扶贫开发工作定位模糊、地位不明、任务不清、责任错位等,才能充分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序性、协调性、实效性。贵州作为全国贫困面最广、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其扶贫开发工作长期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贵州省委省政府将“大扶贫”战略作为贵州实现与全国同步小康的重中之重,并在全国较早地启动了地方扶贫开发立法工作,以法治手段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有序开展。尽管如此,由于扶贫开发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主体的利益,全面脱贫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在扶贫开发工作推进中,须进一步加大法治力度,强化扶贫开发工作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切实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有序进行,确保2020年实现与全国同步小康。全文共分为三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扶贫开发及其法治保障概述。在全面梳理我国扶贫开发发展历程基础上,揭示了我国扶贫开发基本内涵,从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有序进行和扶贫开发工作可持续开展两个视角论证了完善我国扶贫开发法治保障的必要性,并对我国现行扶贫开发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进行评析。第二部分贵州省扶贫开发法治保障成效与问题。通过对贵州省现行扶贫开发法规与政策的梳理,全面考察贵州省扶贫开发法规、政策、措施运行实际状况,并重点从扶贫法规制度落实不完善、社会参与扶贫机制不健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到位、扶贫监管及其问责不得力四个方面揭示贵州省在法治保障扶贫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完善贵州省扶贫开发法治保障的建议。针对贵州省扶贫开发法治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保障扶贫开发法规的实施、完善社会参与扶贫的机制、优化扶贫资金与项目管理、加大扶贫监管与问责力度四方面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