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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延续了清末以来刑法近代改革的浪潮。在继承清末以来的刑事立法的精神和成果后,以《中华民国新刑法》为代表的南京国民政府的刑事立法终于达到了新的高度,取得了辉煌的成果。正文的第一部分探讨了南京国民政府刑事立法的历史渊源。前人的刑事立法为南京国民政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南京国民政府的刑事立法基本继承了北洋政府时期刑事立法的精神和框架。这一章的介绍为南京国民政府刑事立法的成败提供了历史的铺垫和准备。正文的第二部分分析了南京国民政府刑事立法所遵循的理论和原则,这些理论和原则在宏观上和理念上指导了南京国民政府的刑事立法的整个过程。整个立法过程也就是这些理论和方针在具体立法行为中的表现,对这些理论和原则的分析有助于从更高层面上看清南京国民政府刑事立法的实质。正文的第三部分介绍了南京国民政府刑事立法的成果,两部刑法典和特别刑事立法分节讨论,讨论两部刑法典的立法过程、立法态度、立法原因、立法效果之不同,还对特别刑事立法做了分析。通过这一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到新刑法典与旧刑法典的水平差异之大,从而洞察了南京国民政府刑事立法的水平的提升。正文的第四部分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刑事立法做了特征分析。首先概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刑事立法对前人的继承和发展;其次对《中华民国新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做了详尽的分析,古今对比,中外对照;最后分析了《中华民国新刑法》中的最具有时代特色的保安处分制度做到了详尽的论述。正文的最后对南京国民政府刑事立法提出了思考,立法改革的原因是什么?法律的改革必需重新立法吗?重新立法能一定成功吗?立法要成功有什么不能被忽视呢?如何才能保证立法的效果能达到或者接近的预期呢?在日益开放并呼唤同国际接轨的今天,这些问题无疑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有助加深对当前立法的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