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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8月29日发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来,我国已基本形成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框架,它是由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所规定的税、费收取政策组成的。由于这些政策是在不同背景下形成的,因而存在一定问题和矛盾。在经济全球一体化、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日益紧张的今天,有必要站在系统的角度,重新审视现行的煤炭资源税费制度。论文在现有研究基础之上,对比国内外的煤炭税费制度,立足于国内实际,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当前煤炭税费制度改革进行研究:一是采取定性、定量结合的研究方法,从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现状入手,对其进行系统分析;二是以煤炭税费制度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站在全局的角度构建煤炭税费制度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实证方法提出煤炭税费制度的改革方案;三是比较当前其他国家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为国内煤炭资源税费制度的改革调整提供依据和参考;四是对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的改革提出政策建议。论文首先从煤炭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出发,探讨了煤炭税费制度的目标与特殊性,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于矿产资源税费、煤炭税费的相关研究成果,为本研究提供必要理论基础。其次对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现状进行了分析,介绍了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的历史沿革,对我国煤炭行业税费负担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指出我国煤炭税费制度现存的问题。即煤炭行业税负不公;煤炭行业税费交织,设计不合理;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混乱等。分析其成因包括:增值税税负过重;资源税设计不合理;其他税费过多过杂等。为了更好地对我们国煤炭税费制度进行改革调整,作者对国外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进行了对比,包括东盟国家、以哈萨克斯坦和蒙古国为代表的中亚国家、以秘鲁和巴西为代表的南美洲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的矿业管理体制及其税费制度,从中得出一些有益的见解供国内煤炭资源税费的改革调整参考。最后对煤炭税费制度的改革方案进行研究。从系统的角度提出煤炭税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思路,构建煤炭税费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应用基于信息熵复杂测度方法对其方案进行排序,遴选了煤炭税费制度方案并对其进行分析。根据评价结果,对煤炭税费制度改革提出政策建议,调整资源税、煤炭资源补偿费实行浮动费率制、进行增值税转型,适当征收所得税,为应对增值税对矿产资源利用的负面影响和保护性利用煤炭资源,强调环境、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出了税收抵扣及补贴并建立生态保证金制度。该论文有图11幅,表22个,参考文献11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