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劳动者身份问题在学界和实践中颇有争议。我国公司高管人员的劳动者身份问题由来,有法律成因和历史成因两个方面。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应尝试厘清从属性标准,再以从属性标准来检验公司高管人员的劳动者身份。从属性标准当下理论与实践中应理解为“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两个方面,其中应以“人格从属性”为核心标准,“经济从属性”为辅助标准。“人格从属性”标准应涵盖“指令”和“惩戒”两个要素,“经济从属性”标准应涵盖“资源”、“对价”和“风险”三个要素。对于公司高管人员,应分类进行从属性标准的检验。依《公司法》第49条聘任的总经理不具有从属性,应排除劳动者身份。对于其他高管人员,应依据其从属性强弱判断是否属于劳动者,从而进行法律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