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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公共卫生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1979年开始参加WHO基本药物行动计划,到2009年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在我国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变化。在此过程中,基本药物目录几经修订,虽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遴选原则、地区增补目录差异明显等。作为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药物目录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将直接关系到其推行效果,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渐进过程中仍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研究目标本课题旨在对当前我国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分析,同时对基本药物的实施现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为完善和修订我国基本药物目录提供建议。研究方法本研究主要采用描述性研究的统计方法,综合运用文献分析和定性访谈等方法来分析当前我国基本药物目录的特点及其实施现状。1.文献分析:通过文献检索了解国内外基本药物目录的发展历程以及基本药物遴选情况,借鉴其中合理的理念和方法用于我国基本药物目录分析。2.描述性研究采用描述性研究的统计学方法分析基本药物目录。(1)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比较分析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级增补目录与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目录的异同(2)中成药部分:比较分析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级增补目录的异同3.选择典型省市进行问卷调查和知情人访谈研究结论1.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目录对比分析发现:(1)我国基本药物目录与WHO示范目录存在较大差别,包括目录构成、药物分类方式、适用范围以及遴选原则等。(2)比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WHO示范目录发现,共有145种药品为国家目录和WHO目录共有。213种药品在WHO2011年目录上但未被国家目录采用,主要包括肿瘤及姑息治疗等住院临床药物。国家目录中共有101种药物不在WHO示范目录上,主要为心血管、激素、胃肠道、抗感染类药物。(3)研究发现22个省级增补目录共增补657种药品,其中新增品种591种,。新增药品中有57种药品被50%或以上的省市增补目录收录,出现频率较高的药物中有部分同时也被WHO示范目录收录,有275种为仅有一个省市新增的药物。(4)省级增补目录的比较结果显示,增补目录在抗感染、心血管、镇痛解热及非甾体抗炎药、抗肿瘤及血液影响药物和激素及内分泌药物等类别新增药品数目最多。WHO推荐但未被我国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药物主要集中在抗感染、抗肿瘤药/免疫抑制剂和姑息治疗、心血管、激素及内分泌药物等类别。(5)省级增补目录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66种药品增加了新剂型,增补的剂型中有些剂型是WHO示范目录推荐,但未列入国家目录的。(6)在我国基本药物目录中,有许多药物是曾经被WHO示范目录采用,但在之后却由于安全性问题、相对成本效果不佳或缺乏临床证据支持等原因从示范目录中剔除的。(7)WHO于2002年对复方剂进入示范目录提出了严格要求,但在我国基本药物目录中复方剂药物占据了较大比例,尤其集中在镇痛解热和抗感染药物方面。2.中成药部分6省增补目录中共增补291种药品,其中新增品种282种,另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9种药品增加了新剂型。22省增补目录中,有6个省份有民族药,分别为浙江、广东、青海、内蒙古、甘肃和新疆。3.基本药物实施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效果,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趋于合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呈现总体下降趋势;医务人员在用药受限的情况下开始转变用药习惯。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基层机构按基本药物目录配备的药品较难满足基层医疗服务需求;基层机构医务人员可诊治的疾病受限。4.政策建议:基层医疗机构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普遍反映目录范围偏窄,建议在下阶段我国基本药物目录修订中,对于出现频率较多、具有广泛需求且有明确的证据支持其作为基本药物的省级增补目录药品可考虑在修订时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考虑省级增补目录中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剂型增补频率较高的情况,将共性的增补剂型加入国家目录;WHO示范目录独有药品也值得深入研究,以作为我国目录调整的参考;对于那些仅有个别省级目录增补的药品,且未得到WHO示范目录推荐的,需要进一步评估其是否满足基本药物条件,优化我国基本药物品种;部分省份增补了许多非基层医疗用药,因此需要对其基层机构服务能力进行监管,确保药品的可及性和可得性。在下一轮基本药物目录修订前,应当制定公开透明,基于循证原则的基本药物遴选技术指导纲要,明确基本药物进入目录或被删除的具体标准和操作规范,以提高我国基本药物目录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