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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是与人类共存的朋友,主动保护野生动物、拯救濒危物种,不仅对于守护生态文明,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提高国家生物安全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由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社会需求不减,以及非法盗猎、贸易等犯罪行为多样化、隐蔽化、便利化的防控难点,我国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势头始终无法得到有效遏制。本文从犯罪学角度出发,以明晰犯罪现象、解构犯罪成因、提出防控对策为研究目的,通过系统性的文献回顾及比较研究,吸收相关研究成果、厘清政策法规,通过对2016年至2018年中的2945份刑事判决书进行数据分析以及个案研究,并结合一线执法人员的打击治理经验,对我国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现状、原因以及防控对策进行研究。本文首先对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进行了概念界定,梳理相关法律规制,阐明犯罪危害。通过判决书研读总结出犯罪现状及犯罪主体、犯罪空间、行为方式、犯罪对象方面的特点,并根据犯罪动机及行为特征,归纳出个人利用型、境内经营型、跨境走私型三种典型的犯罪形式。从社会和个体两层面分析影响犯罪发生的各因素,公权规制效果不佳及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缺失导致遏制犯罪的力量薄弱,产业监管漏洞及犯罪高昂的经济收益对犯罪行为的产生具有推动作用,各因素共同作用催生了犯罪行为的产生。在此基础上进行防控对策研究,提出以增强保护意识、规范产业发展、实现社会共治为主的罪前预防对策,以完善犯罪打击与监管体制为主的罪中预防对策,以严密刑事法网、提升刑罚惩治与预防效果的罪后预防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