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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作为一项生存权,是人类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也是保障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保护公民居住权,不仅要保护公民居住权不受到非法侵犯,而且还要保障那些无家可归者能够获得适当居住的权利。在城市化进程中,非法建筑的出现是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避免的问题,拆除非法建筑所引发的公民居住权保障问题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非法建筑拆除中公民居住权主要是指非法建筑居住者因非法建筑被拆除而无家可归时,要求国家为其提供基本居住机会并保障其享有基本居住条件的权利。不可否认,非法建筑的存在给城市发展带来了安全隐患,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因此,政府对非法建筑的拆除也被看作是出于安全和秩序的需要,但由于对非法建筑的拆除涉及公民居住权问题,在公民居住权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冒然对非法建筑进行拆除,必将导致一些公民无家可归、流离失所,这不仅不利于公民生存权的保障,也不利于当前和谐社会的构建。从我国现实状况来看,由于居住权保障观念的欠缺,致使在拆除非法建筑时对公民居住权的保障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同时,我国宪法规定不完善、《住宅法》空缺及相关立法不健全,行政执法不合理,司法救济机制缺乏,加之公民社会构建进程缓慢,导致了我国非法建筑拆除中公民居住权保障严重缺失。非法驱逐、野蛮拆除现象普遍存在,且拆除非法建筑“零补偿”,非法建筑拆除后公民居住权无法得到救济和保障,这些都成了我国非法建筑拆除中公民居住权保障的突出问题。随着当今世界人权保障的发展,对非法建筑拆除中公民居住权的保障不仅是保障公民生存权的需要,更是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要求。一些国家和地区纷纷通过宪法和相关社会保障性立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保障公民居住权的责任和义务,对公民居住权的司法救济也逐渐在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得到认可。本文从公民居住权的保障入手,通过对非法建筑拆除中公民居住权的确认,在指出我国非法建筑拆除中公民居住权保障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后,借鉴域外的实践经验,就如何保障我国非法建筑拆除中公民居住权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包括制定和完善相关立法,启动违宪审查机制,完善行政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