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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定居伊始,就已经无法离开房屋,住房是人类生存的基权利。当今社会,我国仍有大量贫困人口居住在拥挤的或破旧的房屋中,甚至一些人仍没有独立居所。英国是全球最早开展保障性住房及其法治化的国家,在其一百多年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建设中,特别探索了通过管理手段,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在满足居民基居住需求中的效率和公平价值实现路径,在探索保障性住房管理法治化方面积累有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研究思考。我国目前正在大规模开展住房保障建设与管理,也遇到了英国曾经面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困境与难题,借鉴英国经验有益于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少走弯路。文将运用历史研究、文献研究、比较研究、规范分析等相结合的综合分析方法,从公共管理学视角入手,以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和指导,分析英国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管理法治化经验。通过梳理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设历程,归纳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特点,分析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特点成因,总结其建设经验得失,试图为当下中国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的法治化提供借鉴。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管理目标、管理主体、管理模式、监督管理四个维度,根据不同时期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的特点,将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划分为初步形成和继续发展两个阶段,其中初步形成时期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特点表现为:住房管理目标的确定、住房管理主体的明确、政府管理模式的确立、监督管理制度的初创等方面。继续发展时期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特点表现为:住房管理目标的转向、住房管理主体的多元、市场管理模式的引入、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第二部分总结了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发展规律,从中得出现行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的特征:管理目标的适时化、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模式的双重化与监督管理的全面化。第三部分从经济、管理、法治、现实问题等方面分析了现行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特征的成因,包括:福利财政负担的困境、现代管理理论的引入、法治传统的现代延续、住房管理问题复杂化等四个方面。第四部分首先分析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立法层级低地方差异大、监管制度规定疏漏、管理主体单一责任不明、建设住房资金来源单一。然后结合英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设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现有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建议:一完善保障性住房法律体系,二健全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三完善监督法律制度。通过文的探究,期望对我国保障性住房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增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