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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已实施了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轮规划((2006-2020)的实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土地供应需求加剧,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也逐步凸显。例如:无法适应多样性与地域差异性;对市域管控与指导不足;缺乏对农村建设的必要关注、以经济建设为导向;对社会及人的发展缺乏关注;缺乏有效的规划监督机制;强制性内容难以落实和监督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来实现。在完善调整的总体规划过程中,规划要先行评估、建立科学指标评估体系,全面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及改进措施,提高规划未来的可操作性。基于此,本文以《朔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评估对象,在国内和国外经验研究的背景下,对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节约集约用地理论、动态管理论等进行理论分析,进一步研究了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评估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朔州市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选取了4个规划目标,10个规划指标为评估对象,构建了朔州市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评估体系,对朔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通过对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实现程度、土地利用布局和分区、节约集约用地、重点项目及重大工程建设等进行数据分析评估,朔州市评价结果执行程度为“Ⅱ级”,情况良好。但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完成情况一般;流量指标归还率指标完成情况一般,需有所改进。总之,本文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所得出的结论客观地反映了朔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为山西省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执行建立了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也对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提出了一些科学依据和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