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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公职人员是否比男性更加清廉?一些学者认为女性是更加清廉的性别,其腐败容忍度低于男性,应提高女性的政治代表率以作为降低政府腐败的可能策略。另一些学者认为女性并不必然比男性更加诚信和抵制腐败,女性腐败容忍度高低要根据具体而定,当女性能够获得与男性同等的腐败机会和网络或女性处于腐败盛行的官僚体制环境中时,其与男性一样腐败。目前国内外均甚少有基于中国背景,采用实证研究探索中国公职人员对腐败的容忍度及其是否存在性别差异的研究。因此本研究将探索在中国制度文化下,公职人员腐败容忍度是否存在性别差异,提高女性政治代表率能否降低国家腐败。本文通过对853名公职人员进行实证调查发现:1)女性公职人员对政府腐败现象的容忍度显著低于男性;2)对参与机会和网络较多的轻微型或集体型腐败,两性容忍度差异变小,但女性容忍度仍显著低于男性;3)而我国监督举报制度的缺陷使得腐败容忍度低于男性的女性反腐行动积极指数并不比男性高;4)价值因素在性别与政府腐败容忍度的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女性规避不确定性程度高于男性,而不确定性规避越高,对政府腐败的容忍度越低;女性比男性更加不认同宗法集体主义思想,而对宗法集体主义思想越认同,对政府腐败的容忍度越高;女性比男性的“男性特质”得分更低,而“男性特质”越强,对政府腐败的容忍度越高。这些中介因素导致了女性对政府腐败的容忍度低于男性。本文对于国内腐败研究及为反腐败提供有效策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