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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形成,航运贸易也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有资料表明,全球贸易中接近九成是由海运完成的,因此海运秩序的安全与稳定直接决定着国际贸易的兴衰与否,而提单则是维护海运秩序的核心,然而,在科技膨胀的今天,提单制度也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无单放货。无单放货顾名思义,是指承运人违反合同义务,向无正本提单人违规放货的行为。这一现象的泛滥不但有损当事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提单制度和航运贸易秩序的严重挑战,据此,本文以无单放货问题的现状为切入点,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对各国际公约及我国的司法现状进行深入的剖析,得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本文正文一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笔者从无单放货行为的定义入手,综合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对比分析各种理论的优劣,使提单的概念更加明确,同时,由提单制度的缺陷引出问题,使无单放货问题的轮廓得以清晰展现。第二部分笔者从以无单放货产生的原因为切入点,深层次的剖析无单放货行为对航运业的影响和破坏。第三部分本文列举了国际公约中对无单放货行为的规定和条约的发展概括,重点讨论极具争议的《鹿特丹规则》,为下一章节我国吸收和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做好理论储备。第四部分本文将视点回归国内,阐述了国内相关立法制度的欠缺,结合国际公约规定,对比我国立法上的不足,为下一部分提出对策和启示做好铺垫准备。第五部分本文将综合上文所述,针对我国无单放货法律制度的缺陷提出相应对策和解决方案,以期能够为我国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