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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张安全网,发挥着托底的作用,对于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着重要作用。政府与第三部门是社会救助的两大主体,二者的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能够更好地发挥合力,提高社会救助质量和水平,形成良好的治理局面。发达国家都将发展政府与第三部门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合作关系作为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成果。相比之下,我国的政府与第三部门还只是零散地开展一些简单的合作,互动方式单一、随意性强,尚未充分发挥二者应有的功能作用,形成长效的、稳定的、多方位的互动。鉴于此,有必要探索促进二者在社会救助领域良好互动的途径,以整合政府与第三部门的资源,完善我国社会救助的供给体系。本论文分以下几个部分对政府与第三部门在社会救助领域的互动问题展开研究:首先,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在综述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论文的研究构想,分析总结了本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然后,论文以基本理论分析为切入点,界定了本文的核心概念,分析了作为社会救助领域政府与第三部门互动理论基础的政府失灵理论和契约失灵理论、第三方管理理论、治理理论以及福利多元理论,并对政府与第三部门在社会救助领域开展互动的价值予以了探讨。继而,对我国社会救助领域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的变迁进行梳理回顾,在此基础上,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对我国政府与第三部门互动的现状进行概述,并总结出政府——项目——第三部门、政府——决策——第三部门、政府——能力建设——第三部门、政府——监督——第三部门四种互动模式。接着,论文对我国政府在与第三部门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合作互动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展开分析。随后,考察英国、德国、美国等西方国家政府与第三部门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合作实践情况,通过与发达国家的横向比较,发掘出有益于改善我国政府与第三部门协作互动的经验启示。最后,针对我国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我国政府与第三部门在社会救助领域互动的主要策略:明确政府与第三部门的社会救助职能分工,增强合作治理的意识,变革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管理体制,加强第三部门自身能力建设,并从四个维度构建二者的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