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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立国,吸取唐末藩镇割据和五代纷争的教训,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逐渐削弱地方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基础,但由此也产生了“冗官耗于上,冗兵耗下于”的局面,加之外患频仍,财政问题日益突出,促使宋政府对专卖收入愈加重视。在北宋专卖收入中,食盐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围绕盐法的变革不断。食盐立法和盐利收入都与北宋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密不可分。北宋政府不断变革盐法,其方式无非是官卖与通商之间的转变,最终目的就是获取最大限度的盐利,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本文从经济法史的角度审视了北宋榷盐制度,通过介绍北宋时期食盐专卖制度和盐法变迁,探讨当时条件下盐法变化的规律以及与政治经济背景的关联。北宋盐法变迁的最终规律是官卖制逐渐向通商制转变,官卖制下盐利收入由地方掌管,而通商制盐利所得悉归中央,盐利的归属才是问题的本质。可以说,盐法变化是北宋政府出于削弱地方经济权、巩固中央集权的需要。榷盐制度下不同经济体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同,北宋政府想囊括全部的盐利,无奈力不从心,大量食盐的运输需要商人,只能采取间接专卖的方式管理和控制商人,国家在为商人获得盐利提供机会的同时,想方设法进行干预,而盐商采取各种手段反对国家干预,如私贩、偷税、漏税等。因此,国家与盐商始终在争利与共利的过程中博弈。国家基本上控制了食盐全部的生产领域,切断了盐商与盐民之间的联系,剥夺了盐民的剩余价值,使其履行了更多的义务,却获得了微乎其微的权利,因而,国家与盐民之间是一种赤裸裸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食盐专卖只是政府治理财政的一种手段,不同的环境下会产生不同的后果,北宋时期的榷盐制度对当时社会各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军事方面,助边费的十分之八都来自于榷盐收入,同时,盐钞的应用不但推动了宋代信用货币的发展,而且为纸币奠定了基础。总的来说,北宋时期盐法频繁变化,是统治者出于政治、财政、经济、军事等因素的考虑,维护政权的需要,虽有不少弊端,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榷盐制度也促进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