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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三农”问题一直是摆在政界和理论界面前的重大课题,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不能单靠政府的扶持,而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增强农村自身的造血功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技术、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的优势,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带动力。通过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村合作,建立企业支农扶农的机制,对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湖南省永州市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为例,阐述了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系合作的背景、原因及存在条件,通过对永州市“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公司+中介+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协会)+基地+农户”、股份合作制组织模式等五种主要模式进行分析比较,并对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利益关系以及五种组织模式下双方的利益关系进行研究,指出了龙头企业与农户现有的合作模式存在龙头企业的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村企合作发展项目不平衡,村企双方合作关系不稳定,村企合作机制不健全,扶持配套政策不完善,村企合作认识不到位,欠缺法律和制度保障等问题,从培育龙头企业、建立科学的合作模式、完善利益联结与分享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完善扶持配套措施、提高思想认识等方面给出了意见建议,为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村共赢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