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非政府组织发展研究——以甘肃省民族自治地方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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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在世界范围内获得蓬勃发展,兴起了一场“全球社团革命”。自由市场体制在西方一度被认为是完美的,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集中暴露了市场机制的弊端,打破了人们对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的迷信,使人们认识到了市场失灵;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们又认识到政府同样存在失灵。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突出表现为在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无效性和低效性,非政府组织能够弥补市场和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缺陷,顺应了公共产品供给的发展趋势,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和发展是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从转变自身职能和整合社会的需要出发,积极推动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社会自主空间的扩大为公民的结社自由提供了条件,基于自由结社基础上构建的非政府组织,推动中国公民社会发展。民族地区的非政府组织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受该地区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本文以甘肃省民族自治地方为例,对民族地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民族地区非政府组织,在特点上呈现“本土组织发展滞后,外来组织相对活跃”。非政府组织在推动民族地区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治理绩效;推进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保护环境和实现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受功利主义的驱动,非政府组织发生变异,其逐利行为冲击组织的公益目标;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社会中介组织存在犯罪现象;一些具有政治和宗教背景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在民族地区的活动,对该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构成威胁。以上民族地区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失灵现象,决定了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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