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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全球科技创新发展的新趋势、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潮流、我国创建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发展机遇和国内外其他创新发展区域的竞争。长三角地区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活力,加强科技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合作的机制,寻找合适的合作发展路径显得愈来愈重要。经过大量的理论检索和实证性分析,利用文献调查、对比分析、系统分析等方法,较为完备的对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的机制和路径进行研究。国外的欧盟、亚太经合组织、北美、东盟等地,通过发起科技联合攻关计划、减少政府壁垒、加强科技交流等方式进行科技创新合作;国内的京津冀、泛珠三角地区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园区合作等方式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科技创新合作中的机制协调、结合区域发展现实基础、科技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合作、共性科研项目合作等都是应该注重的方面。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资源丰富、成果交易数量多、技术交易情况良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位居前列、科技创新政策环境优良;在合作中也存在着区域政府间形成政策壁垒、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不完全、区域协同创新整体性不强、区域创新要素流动存在瓶颈、资金保障力度不强、利益分配与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经过研究分析,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与路径研究的主要结论为:在机制方面,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的驱动源泉有区域目标的共通性、经济技术的紧密联系、科技基础建设的庞杂、国家层面的区域战略等;在科技创新合作中应该坚持协同互利、科学规划、市场规律与开放共享的原则;将合作目标、合作策略、合作协调、合作保障四个方面作为机制设计的基本框架。在制度内容上,设置科研成果保护制度、科研资源共享制度、科研风险防范制度。在路径方面,从组织机构和目标规划两方面完善顶层设计;构建科技制度协调系统、科技资金管理系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系统、科技合作评估考核系统等五个系统;促进科技园区、接壤地区、产学研联盟与中介联盟等硬件载体的合作;开展科技合作工程和联合科技攻关计划;促进区域人才交流共享;优化政策、文化、自然等科技创新合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