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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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施行以来,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和展现出来。其中,由于没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许多案件的受害人仅仅能依据《国家赔偿法》获得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精神损害却得不到丝毫的抚慰,这使得《国家赔偿法》的处境甚为尴尬。我国的国家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目前还停留在初级阶段,特别是在国家侵权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国家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与否,反映着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水平的发展程度。在我国,无论从民主与法制的建设需要,还是社会思想文化和经济发展、对外交往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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