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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21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试点运行正式以法确立并持续不断发展,近年来司法改革内容与该制度密切相关,为保证该制度长久顺利运行,需对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进行合理讨论。在该制度中,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是一项核心问题,除了利用正向措施予以保障外,赋予被追诉人反悔权用以反向保障自愿性也必不可少。目前,关于反悔权的研究较为零散与混乱,缺乏系统性,基于此,本研究拟立足于我国国情,收集、归纳、研究近年来该制度运行现状,从而对被追诉人反悔权行使所面临的困境进行综合性分析,以限制、保障与救济之路径讨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完善及发展。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关键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实践现状、现实困境以及完善路径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本部分将域内概况与相关域外制度作简要介绍并进行镜鉴讨论,明确研究价值,阐明研究方法及主要创新。
第二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基础理论。本部分明确界定反悔权的内涵并分析其与翻供、上诉、有罪答辩撤回行为之异同与关联,以反悔权特征为导向分析其性质,以刑事诉讼相关理论与制度完善为出发点论述反悔权正当性,奠定对反悔权的基本认识。
第三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实践现状。本部分出发点为国家、试点地区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落脚点为八个试点地区的相关经验与一百份裁判文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具体运行样态的实证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反悔阶段、类型、缘由,对被追诉人反悔目前存在问题作简要归纳,以便“对症下药”。
第四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现实困境。本部分将第三部分现状中所推导的问题作延展讨论,并归纳出反悔权行使在理念、制度、行权及结果方面的四个主要困境。
第五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完善路径。该部分针对行权面临的现实困境主张以权利限制、权利保障、权利救济的方式进行消解。在被追诉人反悔权具有正当性依据的前提下,对其行之有效的运行逻辑结合所观察到的行权现状进行探讨。
第六部分为结论。旨在整理和重申研究要点、确认研究逻辑一以贯之。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关键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实践现状、现实困境以及完善路径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本部分将域内概况与相关域外制度作简要介绍并进行镜鉴讨论,明确研究价值,阐明研究方法及主要创新。
第二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基础理论。本部分明确界定反悔权的内涵并分析其与翻供、上诉、有罪答辩撤回行为之异同与关联,以反悔权特征为导向分析其性质,以刑事诉讼相关理论与制度完善为出发点论述反悔权正当性,奠定对反悔权的基本认识。
第三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实践现状。本部分出发点为国家、试点地区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落脚点为八个试点地区的相关经验与一百份裁判文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具体运行样态的实证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反悔阶段、类型、缘由,对被追诉人反悔目前存在问题作简要归纳,以便“对症下药”。
第四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现实困境。本部分将第三部分现状中所推导的问题作延展讨论,并归纳出反悔权行使在理念、制度、行权及结果方面的四个主要困境。
第五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反悔权完善路径。该部分针对行权面临的现实困境主张以权利限制、权利保障、权利救济的方式进行消解。在被追诉人反悔权具有正当性依据的前提下,对其行之有效的运行逻辑结合所观察到的行权现状进行探讨。
第六部分为结论。旨在整理和重申研究要点、确认研究逻辑一以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