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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一种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也具有社会保障属性,获得适当的住房已越来越被广泛地认为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廉租住房是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未来新框架已然明确:由经济适用房为主转向政府主导、廉租住房为重点的多渠道保障体系。廉租住房法律制度是在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情况下,由政府通过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介入住房市场,它对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也是保证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不可缺少的因素。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始了住房保障立法的尝试,通过专门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虽然政府介入居民住房的方式和角度不同,形成了各国各异的住房保障模式和方法,但这些国家的发展轨迹也有着诸多相似之处,有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目前,我国廉租住房法律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法律层级较低、政府住房保障职能的缺位、缺乏保障资金和实物配租住房来源、配套机制不健全等等。本文从廉租住房制度的概念、特点、作用出发,进而对廉租住房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的进行分析,在借鉴外国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的经验之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廉租住房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