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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6]353号)、《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相继提出继续做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鼓励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产品。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人护理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我国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持续加快。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老龄化还呈现出高龄化和空巢化的特点。与此同时,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农民收入均比城镇低,但其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程度却比城镇高。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逐渐退化,随之产生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逐渐增多,对长期照护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而长期照护资金筹措是长期照护服务的经济基础。长株潭地区农村老年人长期照护现行的资金筹措模式主要通过医疗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从资金提供主体、筹资水平、筹资方式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尽管目前农村老年人长期照护的发展势头良好,但其资金筹措模式仍然面临许多难以回避的问题,主要包括资金提供主体主要是个人和家庭、筹资水平无法满足长期照护需求、筹资方式简单三个方面: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体制因素、经济因素以及观念因素。因此,农村老年人长期照护资金筹措模式亟待究善。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拓宽资金来源的渠道;二是合理确定资金筹措水平;三是丰富资金筹措方式,以期为农村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