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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制度是我国现行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国的自首制度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本文拟对中国古代的自首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做一梳理,总结中国古代自首制度的普遍特征,并与现行自首制度作对比。在二者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找寻时至今日我国古代自首制度对当今自首制度的仍存在的可借鉴之处,为我国现行自首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可行的参考意见。根据可以考证的历史文献记载,我国的自首制度起源于西周时期,在秦汉时期得以确定。唐代根据前朝各代的立法与司法经验,对自首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自此自首制度正式成为一项较为完备的制度。宋朝、明朝、清朝基本继承了唐律中的自首制度,同时根据自身统治的需要以及社会的发展又对自首制度有所发展与完善。通过对中国古代各朝自首制度的归纳总结,中国古代自首制度具有规定详尽具体、重思想轻行为、强调礼法结合等特征。通过中国古代自首制度与我国现行自首制度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现行的自首制度是从古代的自首制度发展演变而来的,现行自首制度继承与发展了古代的自首制度,继承了中国古代自首制度的精华,根据时代需要融入现代刑法的思想理念,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新型自首制度。中国古代法律的制定除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与稳定之外,最主要的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者的阶级利益,所以中国古代的自首制度有着很强的封建社会的阶级性和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鲜明的时代局限性。但是不能据此就认为中国古代的自首制度对我国现行自首制度没有任何可借鉴之处,中国古代的自首制度对我国现行的自首制度还是存在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自首制度的规定虽然已经相当的丰富具体,但是依旧存在着不足,有着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可以对中国古代自首制度中的自首方式、首露制度等比较科学并且符合我国实际国情和社会现状的规定进行吸收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