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行动者网络的空心村治理研究 ——以禹城市房寺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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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村是城镇化过程中乡村人地系统素配置失衡的表现,严重阻碍了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空心村治理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本文以平原地区的传统农区空心化相对严重的山东省禹城市房寺镇为例,基于空心村形态的理论认识和行动者网络理论,构建了以“人口-土地-产业-组织-文化”空心村治理客绩效评价体系和以“政府-村两委-农户-企业-游客”空心村治理主体绩效评价体系,利用指标贡献度、最小方差模型识别房寺镇整体空心化程度和空心村形态类型,并选取房寺社区、邢店社区、郑牛村和尉庄4个典型治理村庄进行治理模式分析和治理绩效评价。受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影响,空心村形成过程和治理要求差别较大,开展典型空心村治理研究研究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应用价值,对平原农区典型乡村和村庄的实证分析为全面认识空心村有效治理提供了一个微观尺度的案例,具有一定的方法探索意义。通过研究发现,房寺镇整体空心化程度整体偏高,有超过一半村庄处于高度和深度空心化状态,在空间上表现出中部地带空心化程度低,南部和北部地区空心化程度高的现象。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根据房寺镇空心村的实际情况,确定参与空心村治理的客体和主体,划分出新型城镇建设-城乡统筹模式、规模化经营带动-村庄整合模式、闲散土地盘活-村内集约模式和观光旅游开发-原址优化模式四种典型治理模式,选取房寺社区、邢店社区、郑牛村和尉庄四个典型案例村庄,对不同空心村治理模式的运行过程进行深入剖析,并总结出房寺镇空心村治理的总机制。根据空心村治理绩效评价结果,尉庄治理客体综合绩效最高,依次为房寺社区、邢店社区和郑牛村,邢店社区治理主体综合绩效最高,依次为房寺社区、郑牛村和尉庄,且4个案例村庄均为中等协调程度,说明案例村庄当前的空心村治理工作开展较有序,但在治理主体方面,存在主体参与空心村治理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以及效果落后等问题。在治理客体方面,存在空心村治理资金匮乏和缺乏可持续发展机制等问题,本文以此为依据提出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激发各方参与治理动力扩展并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以及建立空心村治理保障机制等优化对此,希望可以为空心村治理绩效水平的提升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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