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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是由南京国民政府于1928年7月1日发行的一次短期国债,以津海关二五附税全部收入作抵,以弥补财政不足为由,以900万为发行券额,以八厘为月息,用平均法分30个月还本付息,至1931年3月31日结束。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是在南京国民政府刚刚和平接收平津地区的政治背景下,以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为例本发行的,随后在还本付息阶段又遭遇阎锡山强占津海关之突发事件,但最终仍取得圆满结果,这是近代中国用关税作抵,向国内发行债券的一个较为成功的案例。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内债史的研究颇受重视,研究层次大有深入,探讨范围也不断得以拓展,但不容忽视的是,相关内债之研究多是从大范围、整体性出发,将所有内债概而化之,着重总结近代内债发行的一般规律,尚缺乏对具体内债进行的个案研究。而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是主要针对河北省特别是京津地区所发行的一次国债,债期较短,地区相对集中,各种资料保存较为系统且完善,使得最大限度还原其发行、劝销及还本付息整个过程成为可能,是进行内债个案研究的理想对象。 本文拟对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之基本运行过程做一系统还原,交代库券发行背景,解析库券发行条例,解说相关组织机构,阐述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并分析劝销实况,除此之外,还着重揭示该项库券与当地各方利益团体如天津银行公会、天津总商会的关系,且与江海关及续发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之诸多不同。总之,本文致力于阐述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的完整性及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