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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预备立宪,清廷开始全面学习西方政治体制,颁布了中国历史上首部现代意义的《户籍法》,并开展户口调查。民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国民党当局定都南京后,加快了现代化户籍行政的改革,但出于围剿共产党政权以及抗日战争的需要,国民党政府在江西不得不依托保甲组织开展户籍行政,一度颁布的《户籍法》也只得暂缓实施,转而使用《保甲条例》,直到1942年省民政厅户政科成立后,江西省才开始大量培训户政干部,建立独立的户政机构,到1946年还开始制发国民身份证。本文详细的阐述了南京国民政府在江西建立、推广和完善户政的全过程,对其遇到的阻力和实施的效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结合前人研究的成果,得出结论,户籍行政必须独立运作,承载了过多的诸如税收、征兵、治安等其他职能,是导致户口统计失实,户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