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

来源 :东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nran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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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日益加重,人类保护环境的责任也日益重大,国家作为环境公益的代表,在被赋予管理环境巨大权力的同时,也担负起保护环境的重大职责,然而现实中屡屡发生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环境公共利益,我国司法体制又欠缺恰当的救济机制,使得环境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在我国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理论极其迫切。基于这种状况,本文从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两方面出发,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研究。首先提出要在宪法及行政诉讼法中增设相应的保护公民环境权和诉讼权利的条款,使环境公益遭受损害时公民依法寻求救济成为可能;其次对具体制度进行简要设计,包括扩大原告起诉资格、扩大受案范围、设置更可行的管辖、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原告的保护奖励与合理承担诉讼费用及提升法院地位等措施方面。我国由于基本国情的限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在具体制度方面,我国的《行政诉讼法》采用的是“法律上利害关系人资格论”,原告资格和受案范围比较狭窄,不足以满足现实生活中对环境公益保护的迫切要求。所以,这一点就成为了本文的研究重点之笔者在研究中主要采用了比较分析的方法,着重介绍外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经验,引申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另外,还采用了逻辑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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