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实现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目的,上市公司广泛存在着通过盈余管理来装饰公司的财务报告以满足政府监管机构、外部投资者对财务指标的期望。尤其是在IPO过程中,为了获得更大的发行数量以及更高的发行价格,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更为明显,但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问题是导致上市后业绩变量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自2016年1月1日起,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公司IPO上市制度再添四大新规,在原本对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定的基础上加强了信息披露等要求,意味着加大IPO企业的信息披露来切实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越来越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重视。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之所以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是因为其盈余管理的目的可能很明确,但是手段和方法可能又非常复杂,因此,通过进一步挖掘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手段和方法,一方面有助于遏制蓄意操纵盈利的行为,避免会计数据沦为数字游戏,另一方面有助于增加政府监管机构、市场中介组织和外部投资者等识别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进而更好地针对会计盈余或财务报告做出适当的调整以满足其特定的决策的需要。本文以2014年上市并出现业绩“变脸”的三联虹普为例,首先,通过对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等进行分析,发现三联虹普在上市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出现下滑,伴随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下降,表明其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盈余管理的嫌疑;其次,通过对三联虹普操纵性应计利润和异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异常生产成本、异常可操控性费用的实证分析,发现公司在IPO过程中操纵性应计利润异常偏高,存在调整应计项目调整盈余的嫌疑,以及在上市后更倾向于通过调整生产、销售活动进行利润操纵的嫌疑;再次,通过结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发现公司存在通过销售结算政策和收入确认原则,在大客户的掩护下,在上市前分期确认收入,上市后提前确认收入、利用“外协”模式增厚业绩、扩大生产规模以降低生产成本、扩张经营、调低费用和调整资产减值准备等盈余管理行为。最后,本文针对三联虹普盈余管理具体路径,从监管部门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和投资者投资三个角度提出政策建议,为监管机构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及投资者使用会计信息决策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