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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在经过三十年的实践后进入了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本文在对政府自利性相关理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温州市政府公共投资领域存在的现象和问题进行了一些深入思考,尝试从政府自利性的角度对现有地方政府公共投资的现状及特征进行分析,并力求从客观的角度来评价和界定政府公共投资领域存在的自利性问题,寻求一些合理的解决途径及办法。本文对政府公共投资自利性行为的研究,可以从一个侧面对政府改革进行思考,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通过理论分析和实例研究,本文得出如下基本论点:其一,在私人领域中,市场经济肯定了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是合理的,而且也有益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但是,对于政府官员来说,其个人谋利行为与履行公务行为事实上难以区分。公共投资过程中的个人利益必然破坏着公共利益。如果他们的正当的个人利益要求不受遏制,公共利益就会荡然无存,并置私人领域于无序的状态,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不稳定。其二,政府自利性行为问题的解决必须要通过对具体的政府行为进行观察和分析为基础。政府行为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组织、政府部门、政府官员的利益向公共利益渗透的过程。通过对某地政府公共投资行为的观察分析,会有助于弄清楚官员是如何通过公共权力把自身的利益合法化、扩大化,以便有针对性地限制和约束地方政府自利性行为。其三,地方政府自利性的扩张是一个复杂的现实存在,这一问题的整体解决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将有助于地方政府的行为回归公共利益,促进利益协调和社会和谐。